昨日段女士向本报反映,她于1999年12月19日花1360元买了一台希贵牌热水器,次年3月便发现内胆漏水,当时厂家在筑开设的维修中心为其换了一台。2001年1月,换来的热水器内胆再次漏水,维修点又为其换货。
今年10月8日,段女士发现第二次换回的热水器还是漏水,她去维修点准备讨个说法,却被告知该点已撤,希贵牌热水器也从贵阳市场撤出。段女士拨通位于广东顺德的厂家的电话,对方说从第二次换货时间2001年1月算起现在已过一年的保修期,要求段女士将热水器及折旧费寄到厂里再换一台。
记者昨日以当事人身份电话联系该厂家,对方称折旧费从保修期之后算起,公式为时间(天数)×0.5‰×购买价,算下来段女士应付442元,工作人员说:“442元再加上单程邮寄费,其实你还不如在当地再买一台新的。”记者问:“那你这个热水器质量也太差了,4年换了两次漏了三次,这不是坑人吗?”对方不置可否地笑着说:“这个就不好说了。”
段女士介绍,她去维修点时还巧遇了家住团坡桥的徐女士,徐家使用的希贵牌热水器也因漏水换过两次货。
贵阳市消协有关人士介绍,类似段女士的情况,商品已过三包期出现质量问题消协一般不介入,相关事宜可由消费者与厂家自行协商。但段女士表示难以理解:“难道一台热水器的寿命只有两年多还是正常事?”
